業(yè)務描述: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以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表》。稅務機關按照一地一證的原則,核發(fā)《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表》。
功能說明:納稅人通過此功能向注冊地稅務機關提交申請,注冊地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后,系統自動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產生“報驗登記”待辦任務,納稅人無需前往經營地稅務機關辦理“報驗登記”業(yè)務。
使用此功能的前提條件為:
1、 納稅人狀態(tài)必須為“正?!睜顟B(tài);
2、 納稅人不存在有效期滿超過10日仍未核銷的外出經營證明。
第一步:填寫申請表
進入本功能后,系統會彈出如下提示信息,請閱讀后,點擊【確定】按鈕關閉此提示窗口。
按實際情況填寫申請表。填寫完成后點擊【下一步】按鈕。
注意:
1、“合同有效期止”不能小于“合同有效期起”。
第二步:上傳附報資料
按要求上傳附報資料。上傳完成后,點擊【下一步】按鈕。
第三步:預覽提交
預覽申請表及附報資料,確認后點擊【提交】按鈕提交申請。
請注意【提交】按鈕上方的提示信息“若本次申請的行政區(qū)劃選擇錯誤,本單位允許稅務機關進行調整”,如果您不確定您所選擇的行政區(qū)劃是否正確,建議您選擇“同意”,當您選擇“同意”時,稅務機關審核時發(fā)現錯誤后可以修改您的行政區(qū)劃。如果您選擇“不同意”,當稅務機關審核時發(fā)現行政區(qū)劃錯誤,只能做“不予受理”,此時您只能重新提交申請。
第四步、審核
等待稅務機關進行審核。
點擊【查看我的申請資料】按鈕可以查看本次申請的詳細情況。
點擊【撤銷申請】按鈕可以在稅務機關審核前,撤銷本次申請。
通過“涉稅查詢”欄目下“服務查詢”分類下的“業(yè)務辦理進度查詢”功能查詢本業(yè)務的辦理進度。
事項審核后,系統會將審核結果以手機短信的方式發(fā)送至提交申請時登錄所選擇身份的手機號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