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yè)務描述】
納稅人發(fā)生以下情形的,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1)因解散、破產、撤銷等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
(2)按規(guī)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的,但經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
(4)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
(5)外國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駐在期屆滿、提前終止業(yè)務活動的。
(6)境外企業(y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項目完工、離開中國的。
(7)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yè)經國家稅務總局確認終止居民身份的,應當自收到主管稅務機關書面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報送資料】
(1)《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2)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
(3)《發(fā)票領用簿》及未驗舊、未使用的發(fā)票。
(4)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的應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fā)出的吊銷決定原件及復印件。
(5)單位納稅人應提供上級主管部門批復文件或董事會決議原件及復印件。
(6)非居民企業(yè)應提供項目完工證明、驗收證明等相關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7)使用增值稅稅控系統的納稅人應提供金稅盤、稅控盤和報稅盤,或者提供金稅卡和IC卡。
(8)《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及附表。
(9)其他按規(guī)定應收繳的設備。
【功能描述】
登錄天津市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狀態(tài)信息報告-注銷稅務登記
功能描述:事項頁面顯示如圖,自動顯示“涉稅事項描述”說明,供用戶參考查看。實現稅務注銷登記和清稅承諾書打印功能。
點擊【下一步】按鈕,進入到【填寫申請表】頁面,如下圖,其中”注銷原因”和“納稅人經辦人”以及“辦理人員身份證件類型”、“辦理人員身份證件號碼”、“申請日期”為必填項,其他為選填,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確認無誤后,點擊頁面下方【下一步】按鈕跳轉到下一個頁面。
進入到【預覽提交頁面】,如下圖,在頁面中央,顯示的《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即為剛剛填報的信息。
可以點擊后面的【預覽】按鈕進行預覽。確認無誤后點擊【下一步】進行提交。
提交過程中,會彈窗提示“請您確認是否提交, 一經提交不能修改”,點擊【確認】按鈕。
完成后會出現提交成功頁面, 如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