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收多繳退抵稅
【業(yè)務概述】
誤收多繳退抵稅,指因稅務機關誤收,或納稅人誤繳而產生的應退還給納稅人的稅款。在實際征收過程中,稅務機關發(fā)現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多繳的稅款,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多繳稅款的,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fā)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應該依照稅收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辦理退還手續(xù)。
【資料處理】
1 《退(抵)稅申請表》
2 完稅費(繳款)憑證復印件
3 完稅費(繳款)憑證原件
4 多繳稅費證明資料復印件
5 多繳稅費證明資料原件
6 《稅務登記證》(副本)
7 由于特殊情況不能退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原繳款賬戶的書面說明,相關證明資料,和指定接受退稅的其他賬戶及接受退稅單位(人)名稱的資料
【功能描述】
辦稅中心-一般退(抵)稅管理-錄入退抵稅費信息-誤收多繳退抵稅,點擊后自動顯示。如【圖1】
【圖1】
點擊“下一步”,進入填寫頁面如【圖2】
【圖2】
填寫好信息后繼續(xù)下一步向導式操作,直到進入提交提示頁面,確認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