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一碼戶清稅申報
業(yè)務概述
一、納稅人發(fā)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按規(guī)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二、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三、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注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并自注銷稅務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四、“一照一碼”納稅人是指以工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上加載的社會信用代碼為稅號的納稅人。
操作說明
一、納稅人登錄湖南省電子稅務局,通過【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狀態(tài)信息報告】-【一照一碼清稅申報】路徑進入。
二、點擊【新增信息(即辦預檢)】按鈕,彈出“注銷類型”提示框,分“一般注銷”和“承諾注銷”兩種類型。選擇“一般注銷”則按照一般程序進行注銷辦理,選擇“承諾注銷”則系統(tǒng)將按照監(jiān)控規(guī)則自動檢測您是否符合即辦注銷或承諾注銷的條件。
(一)首先點擊“承諾注銷”,系統(tǒng)會自動進行“即辦預檢”的檢索。
1.符合即辦注銷條件的,系統(tǒng)彈出提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辦理企業(yè)稅務注銷程序的通知》(稅總發(fā)[2018]149號)文件的規(guī)定,經過預檢,您符合稅務登記注銷即辦流程,您是否選擇即時辦理程序?!?
①選擇“是”,系統(tǒng)自動跳轉“新增注銷稅務登記信息(即辦注銷)”頁面。
A.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名稱:系統(tǒng)自動帶出,不可修改。
B.注銷原因:下拉選擇,必選。注銷原因說明:非必錄項。
C.合并類型:條件必選項,當注銷原因選擇為“依法合并”時,下拉選擇,可選擇“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
D.批準機關名稱、批準文號、批準日期:條件必錄項,當注銷原因選擇為“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時,可手工錄入。
E.根據申請實際情況,填寫收繳稅務證件情況、收繳其他稅務資料情況。
F.納稅人經辦人、申請日期:系統(tǒng)自動帶出。
G.根據申請實際情況,上傳附報資料。(注意:每個附件不能超過10M,且只能為pdf、jpg、jpeg、png、bmp格式)
②選擇“否,按一般程序辦理”,則系統(tǒng)跳轉“新增注銷稅務登記信息(一般注銷)”頁面。
2.符合承諾注銷條件的,系統(tǒng)彈出提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辦理企業(yè)稅務注銷程序的通知》(稅總發(fā)[2018]149號)文件的規(guī)定,經過預檢,您符合稅務登記注銷‘承諾制’容缺辦理條件,您是否選擇‘承諾制’容缺即時辦理程序?!?
①選擇“是”,系統(tǒng)彈出提示“《承諾書》原則上需法定代表
人和財務負責人共同現(xiàn)場簽署、提交承諾書;允許容缺承諾,即財務負責人可以容缺(法定代表人必須承諾)。若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承諾,簽署人將納入D類管理以及相關部門的‘聯(lián)合懲戒’,是否繼續(xù)?”
點擊“繼續(xù)”,系統(tǒng)自動跳出“即辦《清稅證明》承諾書”頁面;點擊“不繼續(xù)”,系統(tǒng)退出注銷頁面。
錄入“承諾日期”后,點擊“同意簽署”按鈕,進入“新增注銷稅務登記信息(承諾注銷)”錄入界面(操作方法同“即辦注銷”)。
承諾日期最長不能超過六個月,否則不能簽署承諾書。
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給出如下信息提醒:“你符合承諾注銷條件,系統(tǒng)將進行承諾注銷,請您三個工作日內攜帶公章及相關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簽署‘即辦《清稅證明》承諾書’,‘承諾書’簽署后稅務機關將為您開具《清稅證明》。稅務機關有權對預檢結果進行復檢,復檢不通過的,我們將為您轉為一般程序辦理?!?/span>
在【注銷稅務登記】主頁面有[查看]、[打印承諾書]兩個按鈕,
點擊[查看],可以查看業(yè)務辦理進度。
點擊[打印承諾書],可以跳轉頁面進行打印。
②符合“承諾注銷”條件,但選擇“否,按一般程序辦理”的,系統(tǒng)將跳轉“新增注銷稅務登記信息(一般注銷)”頁面。
(二)納稅人不符合“承諾注銷”條件的,系統(tǒng)會彈出信息提示“不符合預檢規(guī)則,按一般稅務登記注銷流程處理?!?
點擊“確定”按鈕,系統(tǒng)自動跳轉“新增注銷稅務登記信息(一般注銷)”頁面。
1.進入“新增注銷稅務登記信息(一般注銷)”頁面,在“注銷原因”欄選擇對應的注銷理由。
2.點擊下一步,查看填寫的注銷稅務登記信息是否正確,填寫錯誤,點擊“上一步”按鈕返回上一頁面,進行修改。
3.檢查無誤后可點擊[保存],或直接點擊[提交]。選擇[保存],將在【注銷稅務登記】主頁面形成草稿,草稿可以進行修改、刪除;選擇[提交],注銷申請事項將提交至主管稅務機關審核。
注意事項:
1.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fā)票、金稅盤、稅控盤和報稅盤、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
2.企業(yè)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并依法繳納企業(yè)所得稅;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xù)的,應在辦理注銷登記前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按照相關規(guī)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變更登記處理,但因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需要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并重新辦理稅務登記的,在遷達地重新辦理稅務登記后,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予以保留,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允許繼續(xù)抵扣。遷出地主管稅務機關應認真核實納稅人在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填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遷移進項稅額轉移單》。
4.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辦理企業(yè)稅務注銷程序的通知》(稅總發(fā)〔2018〕149號)文件規(guī)定,對符合條件的注銷申請可以采用“即辦”或“承諾制”容缺辦理。
對于注銷原因非“遷移、合并分立”的納稅人,可在湖南省電子稅務局發(fā)起稅務注銷即辦申請,發(fā)起稅務注銷即辦流程。
對符合即辦條件但有未結事項的,您可簽署《即辦[清稅證明]承諾書》,簽署承諾書后,由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出具《清稅證明》,將您的狀態(tài)設置為“清算”,如不愿簽署《即辦[清稅證明]承諾書》的,繼續(xù)采用一般注銷流程辦理業(yè)務。
對不符合即辦條件的納稅人,繼續(xù)采用一般注銷流程。
如您符合即辦條件且無未結事項的,由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出具《清稅證明》,并將狀態(tài)設置為“注銷”。
5.系統(tǒng)依定時任務配置時間,在承諾期內對已辦結了承諾事項的納稅人,批量進行注銷處理;承諾到期仍未辦結所有事項的納稅人,系統(tǒng)自動恢復納稅人為正常狀態(tài),且將信用評價等級認定為D級。
6.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tài)、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及稅控專用設備,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辦理稅務注銷時,若資料不齊的,可在其作出承諾后,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若資料齊全的,則可以即時辦結注銷,出具清稅文書。
(1)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和B級的納稅人;
(2)控股母公司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的M級納稅人;
(3)省級人民政府引進人才或經省級以上行業(yè)協(xié)會等機構認定的行業(yè)領軍人才等創(chuàng)辦的企業(yè);
(4)未納入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
(5)未達到增值稅納稅起征點的納稅人。
7. 如納稅人存在以下情況(以下簡稱三類監(jiān)控),在簽署承諾書后進行注銷:
(1)在稅務機關存在已發(fā)起未辦結的待辦任務;
(2)在稅務機關存在多繳稅款;
(3)存在未完成的土地增值稅清算;
(4)存在未結報的稅收票證信息
(5)存在未完成清算企業(yè)所得稅申報;
(6)存在未申報信息;
(7)存在未取消的出口退稅資格;
(8)在本省存在正常狀態(tài)的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