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電子稅務局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納稅分月(季)匯總申報(附加稅費及個稅)操作說明

吉林省電子稅務局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納稅分月(季)匯總申報(附加稅費及個稅)操作說明

67112019-08-31 13:42  95商服網(wǎng)

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納稅分月(季)匯總申報(附加稅費及個稅)

1     功能概述

實行定期定額征稅個體工商戶(含未達起征點個體工商戶)在定額執(zhí)行期結束后,應當以該期每月實際發(fā)生的經(jīng)營額、所得額向稅務機關申報,申報額超過定額的,按申報額繳納稅款;申報額低于定額的,按定額繳納稅款。本表適合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納稅分月(季)匯總申報(附加稅費及個稅)申報。

2     操作步驟

1、     進入方式:

1)登錄吉林省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繳納】—【綜合申報】—【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納稅分月(季)匯總申報(附加稅費及個稅)】,點擊“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納稅分月(季)匯總申報(附加稅費及個稅)”進入界面。

2)在搜索欄輸入關鍵字,進行模糊查詢。

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納稅分月(季)匯總申報(附加稅費及個稅)

2、     若納稅人不符合申報條件,則系統(tǒng)會給予提示。

若納稅人不符合申報條件

3     系統(tǒng)自動帶出稅項】及【計稅依據(jù)】,自動計算【應納稅額】。

自動計算【應納稅額】

4、     填寫申報數(shù)據(jù),確認數(shù)據(jù)錄入無誤,點擊【申報】按鈕。系統(tǒng)彈出確認信息,點擊【確定】按鈕。

填寫申報數(shù)據(jù)

5、     點擊【確定】跳轉到【稅款繳納】—【聯(lián)合繳款】頁面進行繳稅。

【聯(lián)合繳款】頁面進行繳稅

3     注意事項

1、     前置條件:定期定額戶核定定額。且已經(jīng)申報了附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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