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納稅分月(季)匯總申報(附加稅費及個稅)
1 功能概述
實行定期定額征稅個體工商戶(含未達起征點個體工商戶)在定額執(zhí)行期結束后,應當以該期每月實際發(fā)生的經(jīng)營額、所得額向稅務機關申報,申報額超過定額的,按申報額繳納稅款;申報額低于定額的,按定額繳納稅款。本表適合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納稅分月(季)匯總申報(附加稅費及個稅)申報。
2 操作步驟
1、 進入方式:
1)登錄吉林省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綜合申報】—【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納稅分月(季)匯總申報(附加稅費及個稅)】,點擊“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納稅分月(季)匯總申報(附加稅費及個稅)”進入界面。
2)在搜索欄輸入關鍵字,進行模糊查詢。
2、 若納稅人不符合申報條件,則系統(tǒng)會給予提示。
3、 系統(tǒng)自動帶出【應稅項】及【計稅依據(jù)】,自動計算【應納稅額】。
4、 填寫申報數(shù)據(jù),確認數(shù)據(jù)錄入無誤,點擊【申報】按鈕。系統(tǒng)彈出確認信息,點擊【確定】按鈕。
5、 點擊【確定】跳轉到【稅款繳納】—【聯(lián)合繳款】頁面進行繳稅。
3 注意事項
1、 前置條件:定期定額戶核定定額。且已經(jīng)申報了附加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