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國際班輪運輸業(yè)務許可服務指南
發(fā)布時間:2019年7月
實施日期:2019年7月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從事國際班輪運輸業(yè)務許可的申請和辦理。
二、事項審查類型
先審后批。
三、審批依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項目名稱:從事國際班輪運輸業(yè)務許可,
實施機關:交通部。
四、受理機構
交通運輸部
五、決定機構
交通運輸部。
六、數量限制
無數量限制。
七、申請條件
申請主體應是經營進出中國港口班輪運輸業(yè)務中國大陸或者境外航運公司
八、禁止性要求
詳見“七、申請條件”。
九、申請材料目錄
1.申請書(如果申請人為境外公司,須由注冊在境內的國際船舶代理企業(yè)出具轉報函,以及申請人委托該國際船舶代理企業(yè)代為辦理申請手續(xù)的委托書);
2.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者商業(yè)登記證明文件(境內公司提供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境外公司提供商業(yè)登記文件復印件的公證認證復印件)、主要出資人名單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3.經營者的主要管理人員的姓名及其身份證明;
4.運營船舶資料。包括航線投船船舶國籍證書、入級證書、國際保安證書、安全管理證書和船舶管理公司DOC證書復印件。如果航線投船為租賃船舶,須提供租船合同復印件。 申請經營涉及旅客運輸的國際班輪運輸業(yè)務,還須提供航線投船客船安全證書及附件P(FORM P)復印件、申請人具備符合法律要求數額的旅客傷害賠償能力證明;
5.擬開航的航線、班期及沿途停泊港口;
6.運價本;
7.提單、客票或者多式聯(lián)運單證。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掃描電子版材料1份,提交至審批平臺。
十、申請接收
申請人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陸交通運輸部水路運輸建設綜合管理信息系統(tǒng)申報門戶(http://wtis.mot.gov.cn)提交申請
材料。
十一、辦理基本流程
全程網上辦理
1.申請人登陸網站注冊登記,申請人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陸交通運輸部水路運輸建設綜合管理信息系統(tǒng),提交申請。
2.省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憑電子密鑰登陸部水路運輸建設綜合管理信息系統(tǒng)綜合管理門戶(http://mwtis.mot.gov.cn),于10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
3.交通運輸部依據《國際海運條例》《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審核、審批。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做出行政許可決定。審批結果在交通運輸部政府網站服務園地行政許可結果公示欄目公布。
十二、辦理方式
詳見“十一、辦理基本流程”。
十三、辦結時限
交通運輸部在受理申請后15個工作日內辦結。
十四、審批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十五、審批結果
予以許可的,交通運輸部頒發(fā)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許可證。不予許可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告知相關權利,并在交通運輸
部水路運輸建設綜合管理信息系統(tǒng)內查詢不予許可理由。
十六、結果送達
交通運輸部將行政許可決定書郵寄至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規(guī)定時間內送達申請人。
十七、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依據《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申請人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十八、咨詢途徑
(一)窗口咨詢: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國際航運管理處(集裝箱船、滾裝船、客船、客貨滾裝船)、法規(guī)處(郵輪)
(二)電話咨詢:010-65292650,65292665
十九、監(jiān)督和投訴渠道 監(jiān)督和投訴由部門監(jiān)督機構、法制機構受理。
(一)電話投訴:010-65292625
(二)電子郵件投訴:jjzhc@moc.gov.cn,tfszhc@moc.gov.cn.
(三)信函及其他投訴方式: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11號交通運輸部,100736
二十、辦公地址和時間
(一)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大街11號,交通運輸部
(二)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二十一、辦理進程和結果公開查詢
自受理之日起,可通過交通運輸部水路運輸建設綜合管理信息系統(tǒng)查詢審批狀態(tài)和結果,或在交通運輸部政府網站服務園地行政許可結果公示欄目內查詢審批結果。
附錄1
附錄2
一、相關申請材料示范文本
申請書
我司_________(中文名稱:________)申請自____年_____月起在華經營_______(集裝箱、滾裝船、旅游船、
客船、客貨滾裝船)國際班輪運輸業(yè)務,具體航線為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
特向你部申請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資格登記證。申請材料附后。
法人代表簽字
公司印章
日期
轉報函
我司______具備國際船舶代理資質,受____________(申請人公司名稱)委托,申請辦理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資質。
________(申請人公司名稱)注冊地________,擬于____年__月起在華經營_____(集裝箱、滾裝船、旅游船、客船、
客貨滾裝船)國際班輪運輸業(yè)務,具體航線為_____________。申請材料經我司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
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要求,現(xiàn)予以轉報。
申請材料清單
聯(lián)系人信息
公司名稱及印章
日期
二、常見錯誤示例
(一)資料不齊全或有關證書、證明文件過期失效。
(二)涉及旅客運輸的國際班輪運輸申請未提供客船安全管理證書或投保旅客傷害責任險的證明。
(三)境外企業(yè)商業(yè)登記文件未公證。
(四)將船舶DOC證書當做船舶管理公司DOC證書提交。
(五)所提交的提單樣本沒有背面條款。
(六)辦理延期未退還證書正副本原件。
(七)委托的國內代理企業(yè)沒有相關資質。
(八)網上申報信息不完整。
三、常見問題解答
(一)境外企業(yè)商業(yè)登記文件是否需要翻譯?
答:境外企業(yè)商業(yè)登記文件為非英文語種的,須提供具有資質的翻譯公司出具的翻譯件。
(二)境外企業(yè)是否可以直接向部申請辦理?
答:根據《國際海運條例》,境外企業(yè)需由注冊在境內的取得國際船舶代理資質的企業(yè)出具轉報函,申請人應出具委托該國際船舶代理企業(yè)代為辦理申請手續(xù)的委托書。
(三)經營船舶為租賃船舶的,是否可以由其關聯(lián)公司或旗下子公司作為承租人?
答:經營船舶為租賃船舶的,需提供證明申請人為承租人的合同文件或協(xié)議文件復印件,如由其關聯(lián)公司或旗下子公司作為承租人的,需提供申請人與其關聯(lián)公司或旗下子公司之間的轉租合同或協(xié)議復印件。
(四)開展不定期船運輸是否需要取得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資格登記證?
答:不需要。國際班輪運輸是指在固定的港口之間提供的定期國際海上貨物或旅客運輸服務。
(五)證書是否設置有效期?
答:證書不設有效期,企業(yè)在經營國際班輪運輸業(yè)務期間,應確保相關證書、文件合法有效。
(六)曾經在申報門戶網站注冊過賬號,忘記了怎么辦?
答:聯(lián)系門戶網站維護工作人員(電話:010-65299629),通過相關信息認證,找回賬號和密碼。
(七)怎樣了解審批進度?
答:可在申報門戶網站查看審批進度情況。
(八)證書是否需要到交通運輸部領???
答:證書辦好后將通過郵寄方式送達,請?zhí)峁┰敿氞]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