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重點水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審查服務指南
發(fā)布時間:2019年7月
實施日期:2019年7月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經(jīng)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準或經(jīng)交通運輸部審批的國家重點水運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文件審查。
二、事項審查類型
前審后批。
三、審批依據(jù)
《港口法》第十五條:“按照國家規(guī)定須經(jīng)有關機關批準的港口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
《航道法》第十條:“新建航道以及為改善航道通航條件而進行的航道工程建設,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關于建設工程質(zhì)量管理、安全管理和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的規(guī)定,符合航道規(guī)劃,執(zhí)行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依法辦理相關手續(xù)”。
《建設工程質(zhì)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十一條:“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jīng)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span>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93號)第二十六條:“編制初步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钡诙藯l:“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內(nèi)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報經(jīng)原審批機關批準后,方可修改?!钡谌龡l:“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shù)扔嘘P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內(nèi)容進行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jīng)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span>
《港口工程建設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2號,2018年11月修改)第十三條“交通運輸部負責國家重點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第十四條“項目單位應當向有審批權限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初步設計審批?!?/span>
《航道建設管理規(guī)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3號,2018年11月修改)第三條:“交通部負責全國航道建設的行業(yè)管理。
具體負責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批準或核準以及交通部批準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航道建設項目的設計文件審批、開工備案、竣工驗收以及招標投標等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钡诙畻l:“由交通部負責審批的初步設計文件,應當向航道建設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但是位于長江干線的航道建設項目應當向長江航務管理局或者長江口航道管理局提出申請,并報送相關材料。省級交通主管部門、長江航務管理局、長江口航道管理局應當在收到上述申請材料后進行符合性審查,提出初步意見,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7日內(nèi)將有關材料和處理意見報送交通部?!?/span>
四、受理機構
港口工程:交通運輸部; 航道工程:航道建設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位于長江干線的航道工程應當向長江航務管理局提出申請)。
五、決定機構
交通運輸部
六、數(shù)量限制
無數(shù)量限制
七、申請條件
(一)港口工程
1.建設方案符合港口總體規(guī)劃;
2.建設規(guī)模、標準及主要建設內(nèi)容等符合項目審批、核準文件或者備案信息;
3.設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編制格式和內(nèi)容符合水運工程設計文件編制要求。
(二)航道工程
1.建設方案符合航道規(guī)劃要求;
2.建設規(guī)模、標準及內(nèi)容等符合經(jīng)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者經(jīng)核準的項目申請報告;
3.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有關技術標準;
4.符合有關編制水運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的要求。
八、禁止性要求
詳見“七、申請條件”。
九、申請材料目錄
1.申請文件;
2.初步設計文件;
3.經(jīng)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者經(jīng)核準的項目申請書,或者備案證明。
十、申請接收
申請人可通過現(xiàn)場、郵寄方式或網(wǎng)上形式提交申請,網(wǎng)上申請應在“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jiān)管平臺”辦理,網(wǎng)址:www.tzxm.gov.cn。
接收申請材料的聯(lián)系人:張俊勇、閆軍,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nèi)大街11號,
郵箱:sys621@mot.gov.cn、sys653@mot.gov.cn,
電話:010-65292620、2653,傳真:010-65292644、2654。
十一、辦理基本流程
(一)申報港口工程初步設計審查的,申請人直接向交通運輸部報送相關材料。 申報航道工程初步設計審查的,申請人向航道建設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但是位于長江干線的航道建設項目應當向長江航務管理局提出申請,并報送相關材料。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長江航務管理局應當在收到上述申請材料后進行符合性審查,提出初步意見,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7日內(nèi)將有關材料和處理意見報送交通運輸部。
(二)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交通運輸部收到申請材料后當即出具受理單;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交通運輸部收到申請材料后當即或5個工作日內(nèi)出具一次性書面告知書,由申請人補正后予以受理;對逾期未補全或修改不完善的材料,交通運輸部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三)對受理的材料,由交通運輸部委托技術咨詢機構開展技術咨詢工作,并將咨詢意見反饋給申請人,由申請人研究落實咨詢意見。
(四)進行專家評審,專家評審通過的,申請人根據(jù)專家評審意見對設計文件進行修改完善并報交通運輸部;專家評審未通過的,申請人應根據(jù)評審意見重新編制設計文件并報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部重新進行評審。
(五)交通運輸部作出準予許可書面決定的,書面決定通過受理單上的批準文書發(fā)放方式送達申請人;交通運輸部作出不予許可書面決定的,在決定中說明不予許可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十二、辦理方式
(一)申請人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材料。具體聯(lián)系部門見“四、受理機構”。
(二)受理機構按管理權限上報交通運輸部。
(三)交通運輸部審查并作出決定。
十三、辦結(jié)時限
交通運輸部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辦結(jié)(技術審查、專家評審及設計文件修改等時間不計算在內(nèi))。
十四、審批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不收費。
十五、審批結(jié)果
準予行政許可的頒發(fā)行政許可決定書。不予許可的頒發(fā)不予許可決定書,并說明理由,告知相關權利。
十六、結(jié)果送達
作出行政決定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nèi),通過郵寄的方式將行政許可決定書送達。
十七、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交通運輸部依法作出不予許可書面決定的,依據(jù)《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申請人有依法申請聽證、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十八、咨詢途徑
(一)咨詢窗口: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工程管理處、市場監(jiān)管處;
(二)咨詢電話:010-65292620,65292654。
十九、監(jiān)督和投訴渠道
監(jiān)督和投訴由部門監(jiān)督機構、法制機構受理。
(一)電話投訴:010-65292625
(二)電子郵件投訴:jjzhc@moc.gov.cn,tfszhc@moc.gov.cn
(三)信函及其他投訴方式: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nèi)11號交通運輸部,100736
二十、辦公地址和時間
(一)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nèi)大街11號,交通運輸部;
(二)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二十一、辦理進程和結(jié)果公開查詢
自受理之日起,申請人可通過登陸“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jiān)管平臺”查詢,網(wǎng)址:www.tzxm.gov.cn
或通過電話方式查詢審批狀態(tài)和結(jié)果,查詢聯(lián)系人為受理單上的受理人。
附錄 一、流程圖
二、相關申請材料示范文本
(一)港口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按照《港口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編制規(guī)定》執(zhí)行。
1.設計說明書
1) 總論
2) 自然條件
3) 貨運量與船型
4) 總平面布置
5) 航道、錨地與導助航設施
6) 裝卸工藝
7) 水運建筑物
8) 陸域形成和道路、堆場 ……
2.主要設備與材料
3.工程概算
4.設計圖紙
5.附加說明
(二)航道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按照《航道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編制規(guī)定》執(zhí)行。
1.設計說明書
(1)內(nèi)河航道工程
(2)沿海航道工程
(3)樞紐及通航建筑物工程
2.主要設備與材料
3.工程概算
(1)編制說明
(2)工程概算表
4.設計圖紙
(1)內(nèi)河航道工程
(2)沿海航道工程
(3)樞紐及通航建筑物工程 ……
三、常見錯誤示例
(一)申請材料未按程序報送。
例1:位于長江中游干線的××航道建設項目,申請人直接將申請材料向交通運輸部報送。
正確做法:申請人將申請材料報送長江航務管理局,長江航務管理局對申請材料進行符合性審查,提出初步意見,并轉(zhuǎn)報交通運輸部。
例2:位于沿海的××港口的××港口建設項目,申請人將申請材料報送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港口所在地行政管理部門向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送,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再向交通運輸部轉(zhuǎn)報相關材料。
正確做法:申請人直接將申請材料向交通運輸部報送。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
例:××港口(或航道)建設項目報送申請材料時,提供了初步設計文件。
正確做法:申請人應提供申請文件(行政許可申請書)、初步設計文件和經(jīng)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者經(jīng)核準的項目申請書,或者備案證明。
(三)申請材料形式不符合要求。
例:××內(nèi)河航道工程(不含樞紐和通航建筑物)初步設計文件,第一篇設計說明書與第二篇主要設備與材料裝訂成一冊,封面為紅色,用紙規(guī)格為A3,文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正確做法:第一篇設計說明書、第二篇主要設備與材料分冊裝訂,每篇單獨成冊,封面均為藍色,用紙規(guī)格為A4,文件加蓋設計單位印章。
四、常見問題解答
(一)港口工程的初步設計文件由哪幾部分組成?
答:港口工程的初步設計文件應由“設計說明書”、“主要設備與材料”、“工程概算”、“設計圖紙”等4篇組成。
(二)沿海航道工程、內(nèi)河航道工程、樞紐及通航建筑物工程的初步設計文件由哪幾部分組成?
答:沿海航道工程和內(nèi)河航道工程初步設計文件應由“設計說明書”、“主要設備與材料”、“工程概算”、“設計圖紙”等4篇組成;樞紐及通航建筑物工程的初步設計文件由“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2篇組成,“主要設備與材料”和“工程概算”列入設計說明書相關章節(jié)。
(三)水運工程初步設計的編制依據(jù)主要包括哪些內(nèi)容?
答:水運工程初步設計的編制依據(jù)主要包括:建設單位的委托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文件或申請報告的核準、備案文件,以及評審或?qū)彶橐庖?、重要的會議紀要;其他專題報告的批復文件;有關部門達成的協(xié)議文件;國家和行業(yè)有關標準。
(四)水運工程初步設計的技術審查咨詢在哪個環(huán)節(jié)進行,技術審查咨詢所需費用是否在項目概算中列支?
答:交通運輸部出具受理單后,根據(jù)《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fā)建設項目委托技術咨詢服務管理辦法的通知》(交規(guī)劃發(fā)﹝2016﹞20號)和《交通運輸部關于公布國家重點水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技術咨詢機構名單的通告》(2016年第2號)等文件要求,由交通運輸部委托相關單位開展技術咨詢,咨詢費用由交通運輸部支付給技術咨詢單位,不在項目概算中列支。
(五)申請人如何獲取初步設計的行政許可進展或狀態(tài)?
答:有兩種方式:一是登陸“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jiān)管平臺”查詢,網(wǎng)址:www.tzxm.gov.cn;二是通過行政許可受理單上的聯(lián)系電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