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稅務局解除辦稅授權關系操作流程說明

廣東省稅務局解除辦稅授權關系操作流程說明

105612019-11-25 21:37  95商服網
解除辦稅授權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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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辦稅人員與其所服務納稅人之間的辦稅授權關系解除。

【設立依據】

1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實行稅收實名制管理的公告》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2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版材料;填表說明中無特別要求的,辦理資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椋{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序號 資料名稱 報送條件 資料形式
1 納稅人身份證件 必報
原件
2 《納稅人辦稅授權委托書》 《納稅人辦稅授權委托書》的報送條件為納稅人申請解綁。
原件
3 需解綁的辦稅人員《離職證明》 需解綁的辦稅人員《離職證明》、需解綁的辦稅人員《個人聲明》(辦稅人員簽名確認)報送條件為辦稅人員自行申請解綁的。兩份資料僅提供其中一份作為證明資料存檔即可。
原件
4 需解綁的辦稅人員《個人聲明》(辦稅人員簽名確認) 需解綁的辦稅人員《離職證明》、需解綁的辦稅人員《個人聲明》(辦稅人員簽名確認)報送條件為辦稅人員自行申請解綁的。兩份資料僅提供其中一份作為證明資料存檔即可。
原件

【表證單書】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廣東省電子稅務局辦理。辦稅服務廳地址可查看廣東省辦稅地圖。廣東電子稅務局網址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

【聯(lián)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

1窗口辦理流程圖及流程說明

廣東省稅務局解除辦稅授權關系流程圖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站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授權或代理行為到期或終止的,納稅人應及時辦理辦稅人員維護。
4.辦稅人員通過線下綁定辦稅授權關系的,如需解除納稅人與實名用戶的綁定關系,需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線下納稅人關系解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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