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000256 辦理免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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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已辦理繳費登記的用人單位,其所有職工已依法參保、已辦理退休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等致使該單位名下沒有人員需要參保的,由用人單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免參保。
【設立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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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版材料;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wǎng)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納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
序號 | 資料名稱 | 報送條件 | 資料形式 | 份數(shù) | |
1 | GDFJ006《社保免參保登記申請表》 | 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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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
2 | 用人單位的單位證照 | 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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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
3 | 超齡職工有效身份證明 | 因超齡進行免參保登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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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
4 | 職工花名冊 | 有實際用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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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
5 | 職工已參保證明材料 | 所有職工已依法參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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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表證單書】
【辦理地點】
【辦理時間】
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辦結
【聯(lián)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wǎng)站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用人單位提交的各項證明資料為復印件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2.文書表單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wǎng)站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用人單位提交的各項證明資料為復印件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