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000298 靈活就業(yè)人員退費銀行賬號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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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經稅務部門確認因原繳費賬號狀態(tài)異常、銀行賬號、賬戶名稱等發(fā)生變化導致社保費退費不成功的,繳費人須向稅務部門申請修改退費賬號。
【設立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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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版材料;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椋{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
序號 | 資料名稱 | 報送條件 | 資料形式 | 份數(shù) | ||
1 | 變更賬號書面申請 | 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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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的退費銀行賬戶開戶證明(個體工商戶提供個人存折或借記卡) | 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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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證單書】
無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辦理。辦稅服務廳地址可查看廣東省辦稅地圖。
【辦理時間】
15個工作日(不含請款時限)
【聯(lián)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繳費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站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繳費人提交的各項證明資料為復印件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2.文書表單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站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繳費人提交的各項證明資料為復印件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