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
國際金融組織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審批
二、事項類別
政府內部審批
三、審批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對已列入備選項目規(guī)劃的國際金融組織備選項目,審查國際金融組織項目建設內容、貸款用途、實施安排等。
四、事項審查類型
前審后批
五、辦理依據(jù)
(一)《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fā)展改革委28號令) |
(二)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大綱和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報批文件提綱的通知》(發(fā)改辦外資〔2008〕1770號) |
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七、決定機構
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八、數(shù)量限制
無數(shù)量限制
九、申請條件
按照申請材料目錄準備材料,齊全后即可進行申報。
十、禁止性要求
無
十一、申報階段與申報材料
(一)省級發(fā)改委或部門關于批復資金申請報告的請示(紙質版,原件,一式3份)
(二)資金申請報告(紙質版,原件,一式3份)
十二、辦理基本流程
(一)申請人按辦事指南要求,將申請材料準備齊全后,登錄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網上政務服務大廳進行網上登記。
(二)網上登記完成后,申請人可選擇將申請材料郵寄或現(xiàn)場報送至政務服務大廳。
(三)政務服務大廳收到申請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審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四)承辦司局收到申請材料后,對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審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五)承辦司局辦理并作出審批決定。
(六)審批文件通過文件交換系統(tǒng)送至來文單位,政務服務大廳將審批結果信息通過短信形式告知申請人。
十三、辦理方式
全年辦理
十四、辦結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
十五、辦理進程查詢
事項辦理進展信息及結果信息將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請人。申請人也可以登錄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門戶網站“政務服務”頻道、移動政務服務大廳查詢,向政務服務大廳電話咨詢或到政務服務大廳現(xiàn)場咨詢。
十六、結果送達
審批結果信息通過短信形式告知,審批文件通過文件交換系統(tǒng)送至來文單位。
十七、結果公開
事項辦理結果信息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門戶網站公開。
十八、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無需收費
十九、監(jiān)督投訴渠道
政務服務大廳舉報電話:010-68504515
二十、窗口電話
010-68505042 68505050
二十一、辦公地址和時間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三里河南五巷
對外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二十二、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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