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審批 | |
事項名稱 | 經(jīng)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審批 |
辦事程序 | 申請受理-審核評議-審批決定 |
申請條件 | (一)游泳項目 1.游泳池、救生設施、救生器材等設施符合國家標準(GB 19079.1-2003); 2.有符合國家標準(GB 19079.1-2003)數(shù)量要求的游泳救生員和社會體育指導員(游泳); 3.有安全生產(chǎn)崗位責任制,溺水搶救操作規(guī)程,溺水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游泳設施、設備、器材安全檢查制度、救生員定期培訓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二)滑雪項目 1.滑雪道設施符合國家標準(GB19079.6-2005); 2.至少配備5名社會體育指導員(滑雪); 3.有安全生產(chǎn)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guī)程,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滑雪設施、設備、器材安全檢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三)潛水項目 1.潛水用池、設施符合國家標準(GB19079.10-2005); 2.具有符合國家標準(GB 19079.10-2005)數(shù)量要求的社會體育指導員(潛水); 3.有安全生產(chǎn)崗位責任制,溺水搶救操作規(guī)程,溺水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潛水設施、設備、器材安全檢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四)攀巖項目 1.攀巖壁、設施等符合國家標準(GB 19079.4-2005); 2.有符合國家標準(GB 19079.4-2005)數(shù)量要求的社會體育指導員(攀巖); 3.有安全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guī)程,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攀巖設施、設備、器材安全檢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
申請材料 | 1.申請書。申請書應當包括申請人的名稱、住所,擬經(jīng)營的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擬成立經(jīng)營機構的名稱、地址、經(jīng)營場所等內(nèi)容(原件4份,紙質); 2.體育設施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說明性材料(原件4份,紙質); 3.體育場所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原件1份,復印件4份,紙質); 4.社會體育指導人員、救助人員的職業(yè)資格證明(原件1份,復印件4份,紙質); 5.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原件4份,紙質);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原件4份,紙質)。 7.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件加蓋公章,紙質)。 |
法律依據(jù) | 1.《全民健身條例》第三十二條; 2.《經(jīng)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款、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 3.《山東省〈經(jīng)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八條、第九條; 4.《第一批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目錄公告》; 5.《高危險性項目國家標準》。 |
承諾時限 | 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
收費標準 | 不收費 |
收費依據(jù) | 無 |
辦理 時間 |
工作日,夏令時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時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地 點 | 蒙陰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二樓社會事務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