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食品經營許可證首次發(fā)放 |
事項類型 |
行政許可 |
實施主體名稱 |
儋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實施主體編碼 |
11468873MB1919633D |
辦理地點 |
儋州市那大鎮(zhèn)迎賓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園D18棟鋪面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17號窗口 |
咨詢方式 |
0898-23332790 |
辦理時間 |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無時令區(qū)分) |
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0898-12345 |
法定辦結時限 |
20個工作日 |
承諾辦結時限 |
10個工作日 |
法定辦結時限說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42條 |
承諾辦結時限說明 |
當天受理當天辦結即為即辦件,特殊情形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時限會有所不同。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諾時限辦結。特殊情形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時限會有所不同。 |
辦理形式 |
窗口辦理;網(wǎng)上辦理;快遞申請 |
是否網(wǎng)辦 |
是 |
網(wǎng)上辦理深度 |
互聯(lián)網(wǎng)咨詢 ; 互聯(lián)網(wǎng)收件 ; 互聯(lián)網(wǎng)受理 ; 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 ; 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結果信息反饋 |
網(wǎng)辦地址 |
在線辦理 |
設定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主席令第二十一號)第三十五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guī)定,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資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xiàn)場核查;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準予許可;對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不予許可并書面說明理由。
受理條件
法人根據(jù)使用單位性質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登記、注冊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等證書;自然人,提供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證明。
辦理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要求 |
來源渠道 |
1 |
《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書 |
必要 |
形式:電子 類型:原件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jù)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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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書等) |
必要 |
形式:電子 類型:原件 填報須知 |
政府部門核發(fā)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jù)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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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經營場所平面圖(標明設施設備布局) |
必要 |
形式:電子 類型:原件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jù)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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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保證食品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 |
必要 |
形式:電子 類型:原件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jù)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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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 |
非必要 |
形式:電子 類型:原件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jù)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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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自動售貨設備具體放置地點圖片 |
非必要 |
形式:電子 類型:原件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jù)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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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擬設置自動售貨機的機器編碼 |
非必要 |
形式:電子 類型:原件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jù)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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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與掛鉤生產單位合同 |
非必要 |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復印件 份數(shù):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jù)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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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掛鉤生產單位《食品生產許可證》 |
非必要 |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復印件 份數(shù):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政府部門核發(fā)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jù)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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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食品經營場所使用承諾書 |
必要 |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原件 份數(shù):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jù)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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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授權委托書 |
非必要 |
形式:電子 類型:原件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jù)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注:該材料已關聯(lián)電子證照,若共享不成功,則需要自行上傳提交。
辦理流程
序號 |
環(huán)節(jié)名稱 |
辦理人 |
職務 |
聯(lián)系方式 |
環(huán)節(jié)辦理期限 |
環(huán)節(jié)說明 |
1 |
受理 |
馮碧昌 彭秀冰 峨蔓所 |
工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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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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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別程序 |
峨蔓所 和慶所 藍洋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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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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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審核 |
劉家銘 黃承琦 峨蔓所 |
辦事員 主任 |
0898-23332790 0898-23333986
|
1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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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辦結 |
馮碧昌 彭秀冰 峨蔓所 |
工作人員 |
|
1個工作日 |
|
收費內容
收費項目名稱 |
收費標準 |
是否允許減免 |
允許減免依據(jù) |
備注 |
無收費項 |
常見問題
1 |
問 |
僅銷售預包裝食品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嗎? |
答 |
不需要,只需在申請營業(yè)執(zhí)照時備案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