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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春縣政務服務管理局成立于2011年12月26日,2012年6月28日正式啟動運行,同日辦公地點由原來的街心花園搬遷至縣委、縣政府職工住宿樓A幢一樓,是掛靠縣政府辦公室的正科級行政機構,領導職數(shù)為一正一副,內設辦公室、政府自身建設科、政務服務科、監(jiān)督檢查科4個科室。下屬政務服務中心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要工作職責:負責縣級政府自身建設及政務公開工作,促進法治政府、責任政府、陽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項制度建設;負責縣政務服務中心的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政務服務中心的運行機制,建立健全政務服務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對縣級部門單獨設立的辦事大廳進行管理、指導和監(jiān)督;負責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管理工作;指導各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協(xié)調縣級機關在縣政務服務中心設置服務窗口工作,對行政審批事項及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進行監(jiān)督管理;指導并督查各鄉(xiāng)鎮(zhèn)為民服務中心業(yè)務工作。 (一)政務服務中心。政務服務中心(原名為綠春縣行政服務中心),是縣人民政府授權承擔本縣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各類行政審批和辦證、辦照服務工作的職能機構。于2006年4月成立,同年7月12日開始對外辦公,政務服務中心按照“公開、依法、高效”的原則,建立“服務項目、政策依據、辦事程序、申報材料、服務時限、收費標準”六公開制度。對審批事項實行“一站式服務,一個窗口受理、辦結”,實行一般事項直接辦理制、特殊事項承諾辦理制、重大事項聯(lián)合辦理制、上報事項負責辦理制、控制事項明確答復制。首批進駐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窗口的部門有財政局、發(fā)展和改革局等14個,服務項目有14項。根據第五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結果,2012年6月進駐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的窗口有工商局、發(fā)改局、文體局等25個,行政審批和服務項目共計64項。工作宗旨:高效、優(yōu)質、廉潔、便民。工作理念:寧可麻煩自己一百次,不讓投資者、群眾多麻煩一次。工作職責:為縣內外公民和各類法人提供政務咨詢;為縣內外公民和各類法人辦理各類行政審批手續(xù);為縣內外投資者提供服務和政策咨詢,辦理相關行政審批手續(xù)和社會服務項目等手續(xù)。 (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要履行對涉及工程建設招投標、政府采購、土地和礦產權交易、國有產權交易、司法機關罰沒物品拍賣等公共資源進行集中交易并實行管理和監(jiān)控的職能。主要職責:按照國家和省、州、縣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共資源交易的相關規(guī)定,制定交易業(yè)務流程、運作規(guī)程以及交易市場和內部管理制度;承擔公共資源交易的有形市場職責,主要負責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土地和礦產權交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司法機關罰沒物品拍賣等公共資源進場交易的綜合服務工作,為社會提供非政府行為交易的場所和服務;負責建立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平臺,收集、存儲和發(fā)布公共資源交易信息;負責為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設施完備、服務規(guī)范的場所和技術、政策、法規(guī)咨詢服務;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進行跟蹤監(jiān)管,協(xié)助有關部門處理交易活動中產生的質疑和投訴;負責維護、管理評標專家?guī)欤占y(tǒng)計有關資料、數(shù)據,提供檔案查詢服務;按照有關規(guī)定收取和管理各項交易服務費,代收代退相關交易保證金;負責辦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情況的統(tǒng)計、分析、上報及相關資料(含錄音錄像)的存檔調閱;負責中心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組織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和法律法規(guī)、業(yè)務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對交易中心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評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