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6127《中華人民共和國扣繳企業(yè)所得稅報告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扣繳企業(yè)所得稅報告表
稅款所屬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扣繳申報 ?自行申報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列至圓角分)
扣繳義務人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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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識別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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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類型代碼及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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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中: |
經濟行業(yè)分類代碼及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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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
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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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中: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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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
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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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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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納稅人識別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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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居民國納稅人識別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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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境內名稱 |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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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國(地區(qū))名稱及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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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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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居民國名稱 |
中: |
在其居民國地址 |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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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
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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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所的類型及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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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報所得取得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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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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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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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執(zhí)行起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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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執(zhí)行結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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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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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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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享受稅收協(xié)定待遇 |
?是 ?否 |
適用稅收協(xié)定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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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享受其他類協(xié)定待遇 |
?是 ?否 |
其他類協(xié)定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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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享受國內稅法優(yōu)惠 |
?是 ?否 |
國內稅法優(yōu)惠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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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適用于法定源泉扣繳和自行申報情況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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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
項目 |
依法申報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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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次申報收入 |
人民幣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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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外幣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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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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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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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折算人民幣金額 |
5=3X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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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人民幣金額合計6=1X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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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
扣除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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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所得減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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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應納稅所得額9=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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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企業(yè)所得稅額的計算 |
適用稅率(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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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應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額11=9X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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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實際征收率(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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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實際應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額13=9X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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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減免企業(yè)所得稅額14=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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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適用于主管稅務機關指定扣繳情況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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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
項目 |
依法申報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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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yè):?承包工程作業(yè)、設計和咨詢勞務 ?管理服務 ?其他勞務或勞務以外經營活動 ?國際運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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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本次申報的收入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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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稅務機關核定的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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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應納稅所得額18=16X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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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稅率(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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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應納企業(yè)所得稅額20=18X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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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減免所得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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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實際應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額22=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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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聲明:此扣繳所得稅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協(xié)定和國家有關稅收規(guī)定填報的,是真實的、可靠的、完整的。 聲明人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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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繳義務人(納稅人)公章
經辦人
申報日期: 年 月 日 |
代理申報中介機構公章
經辦人及其執(zhí)業(yè)證件號碼:
代理申報日期: 年 月 日 |
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專用公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
國家稅務總局監(jiān)制
【表單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扣繳企業(yè)所得稅報告表》填報說明
一、本表適用于扣繳義務人以及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扣繳或者無法履行扣繳義務情況下自行申報的納稅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對下列所得,按次或按期扣繳或申報企業(yè)所得稅稅款的報告。
1.非居民企業(yè)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2.非居民企業(yè)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3.非居民企業(yè)在中國境內取得承包工程作業(yè)和提供勞務所得并實行指定扣繳的。
二、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稅法規(guī)定期限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本表,并同時報送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三、扣繳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按規(guī)定期限報送本表的, 應當在規(guī)定的報送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在核準的期限內辦理。
四、扣繳義務人不依法履行扣繳義務的,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本表中所稱國家有關稅收規(guī)定除另有說明外,均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國務院、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根據稅法制定的相關規(guī)定。
六、本表要求中、英兩種文字填寫的欄目,應當使用中、英文同時填寫。
七、本表各欄填寫如下:
1.扣繳義務人進行扣繳報告的選擇“扣繳申報”,納稅人自行申報的選擇“自行申報”。
2.扣繳義務人納稅識別號:填寫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證上注明的“納稅人識別號”。
3.名稱:填寫稅務登記證所載扣繳義務人的全稱。
4.地址:填寫稅務登記證所載扣繳義務人的地址。
5.經濟類型代碼及名稱:按企業(yè)的經濟類型和稅務機關確認的相應代碼填寫。
6.經濟行業(yè)分類代碼及名稱:按企業(yè)的經濟行業(yè)和國家稅務總局確認的、根據《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GB/T4754—2002)編制的《經濟行業(yè)代碼》(代碼位數6位)填寫。
7.聯系人、聯系電話、郵政編碼:填寫扣繳義務人的經辦人、聯系電話及其郵政編碼。
8.納稅人在中國納稅識別號:是指自行申報的納稅人填寫在中國的納稅識別代碼。
9.納稅人在其居民國納稅識別號:填寫納稅人在其居民國(地區(qū))的納稅識別代碼。
10.居民國(地區(qū))名稱及代碼:填寫非居民企業(yè)居民國(地區(qū))的名稱和代碼,設立常駐代表機構或來華承包工程、提供勞務的非居民企業(yè)填寫非居民企業(yè)的居民國(地區(qū))的名稱和代碼。
11.納稅人在中國境內的名稱:填寫納稅人在中國境內的全稱。
12.納稅人在其居民國名稱:填寫納稅人在其居民國(地區(qū))的全稱。
13.納稅人在其居民國地址:填寫納稅人在其居民國(地區(qū))的注冊地址。
14.申報所得類型及代碼:請按照如后的類型及代碼進行填寫,股息紅利所得—10,利息所得—11,特許權使用費所得—12,轉讓財產所得—13,不動產租金—6,承包工程、提供勞務所得、其他租金—7,國際運輸—8,其他所得—21。
15.本次申報所得的取得日期:按照合同規(guī)定取得所得的日期填寫,即填寫支付日期或應支付日期。
16.合同名稱:填寫非居民企業(yè)在我國境內承包工程、提供勞務或通過其他方式取得來源于我國境內的所得與我國居民企業(yè)簽訂的合同名稱。
17.合同編號:填寫非居民企業(yè)在我國境內承包工程、提供勞務或通過其他方式取得來源于我國境內的所得與我國居民企業(yè)簽訂合同的合同編號和稅務機關要求填報的其他信息。
18.合同執(zhí)行起始時間:填寫合同開始執(zhí)行的年月日。
19.合同執(zhí)行終止時間:填寫合同執(zhí)行完畢或終止執(zhí)行的年月日。
20.合同總金額和幣種:填寫非居民企業(yè)在我國境內承包工程、提供勞務或通過其他方式取得來源于我國境內的所得與我國居民企業(yè)簽訂的合同上注明的應稅總金額,幣種為合同注明的幣種。
21.是否享受稅收協(xié)定待遇:稅收協(xié)定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外簽署的避免雙重征稅協(xié)定(含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簽署的稅收安排,統(tǒng)稱稅收協(xié)定),享受稅收協(xié)定待遇的選擇“是”,不享受的選擇“否”。
22.適用稅收協(xié)定條款:按以下條款選擇:(1)股息條款(2)利息條款(3)特許權使用費條款或技術服務費條款(4)財產收益條款(5)海運、空運和陸運條款(6)常設機構及營業(yè)利潤條款(7)其他所得條款。
23.是否享受其他類協(xié)定待遇:是指享受稅收協(xié)定以外的其他類協(xié)定稅收優(yōu)惠,例如海運協(xié)定、航空協(xié)定、互免國際運輸收入協(xié)議等,享受的選擇“是”,不享受的選擇“否”。
24.其他類協(xié)定名稱:如享受稅收協(xié)定外的其他類協(xié)定規(guī)定的稅收優(yōu)惠,請?zhí)顚懴嚓P協(xié)定或協(xié)議全稱。
25.是否享受國內稅法優(yōu)惠: 享受國內稅法優(yōu)惠的選擇“是”,不享受的選擇“否”。
26.國內稅法優(yōu)惠項目:按以下內容填寫:(1) 外國政府利息免征企業(yè)所得稅(2)國際金融組織利息免征企業(yè)所得稅(3)QFII和RQFII股票轉讓免征企業(yè)所得稅(4)滬港通A股轉讓免征企業(yè)所得稅(5)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企業(yè)所得稅(6)分配08年以前股息紅利免征企業(yè)所得稅(7)非居民企業(yè)購買國債利息免征企業(yè)所得稅(8)非居民企業(yè)取得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征企業(yè)所得稅(9)非居民企業(yè)取得的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利息所得減半征收企業(yè)所得稅(10)海峽兩岸海上直航免征企業(yè)所得稅(11)海峽兩岸空中直航免征企業(yè)所得稅。
27.是否享受稅收協(xié)定待遇、是否享受其他類協(xié)定待遇、是否享受國內稅法優(yōu)惠不能同時選擇“是”。
28.匯率:填寫每1單位外幣兌換人民幣的額度,按國家公布牌價折算。
29.扣除額:填寫轉讓財產所得類型中允許扣除的金額及其他允許扣除項目的金額。
30.所得減免:填寫本說明第26項所列國內稅法優(yōu)惠的所得金額或屬于稅收協(xié)定規(guī)定所得減免金額。包括享受稅收協(xié)定財產收益、其他所得條款待遇不構成在中國納稅義務的免稅所得金額。
31.適用稅率:稅法規(guī)定的申報的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10%。
32.實際征收率:我國與企業(yè)居民國(地區(qū))簽訂的稅收協(xié)定中對該項申報所得的實際應納稅額占申報所得比例低于10%的,填寫根據稅收協(xié)定應適用的實際稅款征收率,如稅收協(xié)定規(guī)定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協(xié)定稅率,特許權使用費條款調整計稅基數的百分比,利息免征所得稅的填寫實際征收率為0等。
33.減免企業(yè)所得稅額:反映稅收協(xié)定待遇優(yōu)惠稅率的減免稅額。即本說明第22項第(1)、第(2)、第(3)子項規(guī)定的優(yōu)惠稅率的減免稅額。
34.行業(yè):納稅人根據實際經營的業(yè)務所屬類型進行勾選。
35.本次申報的收入總額:填寫非居民企業(yè)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作業(yè)和提供勞務,實行指定扣繳的情況下取得的收入總額。包括在指定扣繳情況下,享受稅收協(xié)定和其他類協(xié)定待遇和國內法有關稅收優(yōu)惠的免稅申報,即填報根據本說明第22項第(5)、第(6)子項,第23項和第26項第(10)、第(11)子項規(guī)定的免稅收入金額,此種情況只填寫收入總額,以下欄次不填寫。
36.減免所得稅額:填報例如國際運輸等其他類協(xié)定規(guī)定的減免所得稅額。
37.聲明人簽字:由扣繳義務人或非居民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負責人簽字。
38.申報日期:填寫實際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的當日。
八、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企業(yè)留存,一份由主管稅務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