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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申報
【業(yè)務流程】
納稅人端:檢索允許更正的申報表—勾選需要更正的申報表—填寫需要更正的申報表內(nèi)容—全申報提交—查看更正結果
稅務端:一般10分鐘左右系統(tǒng)自動導入金三核心征管,稅務端操作無。如有需要可在網(wǎng)上辦稅管理平臺手工單戶導入金三核心征管。
【申請步驟】
1.選擇辦理事項
登錄路徑:【我要辦稅】—【稅務申報及繳納】—【更正申報】。
點擊右側“刷新”標志。
2.勾選需更正報表
在列示的申報記錄中,按照稅費種、屬期等要素選擇需要更正的申報表。點擊操作欄“更正”按鍵。
3.修改填寫申報表
點擊納稅申報表欄的申報表名稱,打開申報表填寫界面。申報表界填寫面、主附表內(nèi)容、表間邏輯等要求與常規(guī)申報一致,納稅人根據(jù)實際情況修改更正申報表。填寫完成后點擊“全申報”,完成申報更正。
4.結果查看
更正提交后,在本模塊該條申報記錄的申報狀態(tài)欄可直接查看是更正申報及導入是否成功。同時在消息中心會有一條結果反饋可查看。
5.注意事項
(1)目前更正申報模塊僅支持下列稅費種申報表的更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小規(guī)模納稅人)、居民企業(yè)所得稅(查賬征收、wss核定征收)、非居民企業(yè)所得稅(查賬征收、核定征收)。
(2)目前更正申報模塊僅適用當月申報的兩類情況:一是在當月申報期限內(nèi),對已申報并已扣款的申報表進行更正;二是在當月申報期后至當月底,對已申報的申報表進行更正。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征管業(yè)務的要求,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對原國地稅電子稅務局進行了初步整合,升級為浙江省網(wǎng)上稅務局,并于2018年6月15日24時上線,網(wǎng)址: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