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稅務局稅務信息報告流程說明(最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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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006 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報告



【事項描述】

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首次辦理涉稅事宜之日起15日內(nèi),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等信息報送稅務機關備案。

【報送資料】

序號

材料名稱

數(shù)量

備注

1

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報告書

2份

提供免填單服務

2

納稅人財務、會計制度或納稅人財務、會計核算辦法

1份


以下為條件報送資料

使用計算機記賬的納稅人

財務會計核算軟件、使用說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1份



【辦理渠道】

1.辦稅服務廳

2.網(wǎng)上辦稅服務廳、自助辦稅終端

【辦理時限】

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nèi)容完整的,稅務機關受理后即時辦結(jié)。

【辦理結(jié)果】

稅務機關反饋《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報告書》。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3.境外注冊中資控股居民企業(yè)應當按照中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并在辦理基礎信息報告之日起15日內(nèi)將企業(yè)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4.未按照規(guī)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案的,將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結(jié)果。

5.辦稅服務廳地址、電子稅務局網(wǎng)址,可在市局門戶網(wǎng)站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政策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上海市稅務局

上海市稅務局 網(wǎng)上辦事大廳

(一)負責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tǒng)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guī)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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