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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網(wǎng)上稅務局匯總納稅事項辦理
尊敬的納稅人:
“浙江省網(wǎng)上稅務局”已全面上線,為了方便您辦理匯總納稅事項,您可以通過網(wǎng)上稅務局辦理匯總繳納增值稅,匯總繳納消費稅,稅務機關受理通過之后,您可在“辦稅進度”中查詢并打印相關表格。
☆ 匯總納稅事項目錄
1、匯總繳納增值稅
2、匯總繳納消費稅
☆ 操作指南
一、匯總繳納增值稅
【業(yè)務描述】
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jīng)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符合匯總納稅條件的增值稅納稅人可以在網(wǎng)上稅務局中進行業(yè)務申請辦理。
業(yè)務流程:
納稅人:前置審核—表單填寫—上傳附列資料—提交—辦稅進度
稅務端:受理—資料審核—納稅人信息變更—信息反饋
申請步驟:
1、選擇辦理事項
登錄路徑:【網(wǎng)上辦稅】—【稅務認定】—【匯總繳納事項辦理】—【匯總繳納增值稅事項辦理】—【在線辦理】
2、填寫表單
符合匯總繳納增值稅條件,并且通過前置資格校驗的納稅人可進表單填寫模塊。前置條件說明:納稅人狀態(tài)為正常、納稅人基本信息中總分機構類型為“總分機構”
(1)納稅人基本信息系統(tǒng)會自動取數(shù)賦值,無需納稅人進行填寫,納稅人只需要根據(jù)企業(yè)實際情況,勾選“匯總區(qū)域”、“匯總企業(yè)類型”、“是否連鎖企業(yè)”。填寫“被匯總納稅人清單”內(nèi)的“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名稱”、“生產(chǎn)經(jīng)營地址”,并選擇“聯(lián)系人信息”。
(2)上述相關信息填寫完成,點擊右側(cè)“請選擇”上傳本地對應的附件資料,如圖所示。
填寫和上傳附件完成,點擊“提交”按鈕,提示保存成功,就可以在查詢功能中查看到此條申請信息。企業(yè)如需查看、作廢可點擊相關按鈕即可。
上傳附件的方式,也可點擊“手機拍照上傳,”通過手機(先下載“浙江稅務”APP軟件)“浙江稅務->我->上傳附件”功能,掃一掃二維碼,上傳附件。
(3)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系統(tǒng)跳出確認窗口“經(jīng)辦人系本人,此項業(yè)務真實。我(單位)愿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法律責任?!?/span>
(4)點擊“確認”,提示操作成功,顯示填寫表單詳細信息,如下圖所示:
3、查詢辦稅進度
納稅人可通過【自我查詢】——【辦稅進度查詢】模塊,查詢已提交事項受理進度。
△辦理狀態(tài)為【已申請】:
指稅務機關暫時還未受理該項申請,納稅人可進行【查看】、【作廢】等操作,【查看】可顯示申請表單的詳細信息,【作廢】則可撤銷文書申請。
△辦理狀態(tài)為【已辦結】:
指稅務機關受理、辦結了納稅人申請信息,納稅人已成功辦理了匯總繳納增值稅事項。
4、注意事項
(1)匯總繳納增值稅事項,納稅人在表單填寫提交之后,稅務端查看納稅人上傳信息,信息確認無誤后,需在核心征管系統(tǒng)中進行錄入,并在管理平臺中進行反饋。
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正式掛牌成立。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由原浙江省國家稅務局、浙江省地方稅務局合并組建的部門,將具體承擔全省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征管業(yè)務的要求,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對原國地稅電子稅務局進行了初步整合,升級為浙江省網(wǎng)上稅務局,并于2018年6月15日24時上線,網(wǎng)址: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