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落實市第十次黨代會精神,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工作作風建設,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guī)范行政行為,優(yōu)化經濟發(fā)展環(huán)境,切實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優(yōu)質、高效、便捷的服務,2003年9月市委第六次常委會議決定成立佳木斯市行政服務中心(佳木斯市經濟發(fā)展環(huán)境投訴中心)。
行政服務中心辦事大廳建筑面積1100平方米,分上下兩層,設有辦事窗口、結算中心、商務中心、投訴接待處和咨詢導辦處。首批進駐辦事大廳的有32個部門,設有35個辦事窗口,共有70名工作人員,受理191項審批事項。中心建立了計算機局域網,實行微機受理、現(xiàn)場打印、配備了導辦員,設立了告知單、觸摸屏、電子顯示屏及中心網站,并和市信息中心、政府網站聯(lián)網,實行審批項目、辦事程序、申報材料、承辦時限、收費標準、政策依據公開。實行“一門受理,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公”,多途徑方便群眾辦理審批事項。
市行政服務中心機關編制23人,設綜合科、咨詢導辦科、投訴監(jiān)督科3個科室。市行政服務中心在公安局警支隊和建設局產權處分別設立車輛證照服務廳和房屋產權服務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