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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務分類
事項名稱 | 財務會計報告報送(執(zhí)行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的納稅人) | ||||||||
申請條件 | 實行不同會計準則或制度的納稅人(執(zhí)行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的納稅人),依照執(zhí)行的企業(yè)會計準則或制度,實現(xiàn)向稅務機關備案,并分中期財務報表和年度財務報表,定期向稅務機關報送財務報告。 | ||||||||
辦理方式 | 通辦范圍 | 結果送達 | |||||||
上門辦理 | 網(wǎng)上辦理 | 移動辦理 | 自助辦稅終端 | 同城通辦 | 省內(nèi)通辦 | 全國通辦 | 窗口送達 | 網(wǎng)上查詢 | 郵寄送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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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材料 | 資料名稱 | 填報須知 | 必報資料 | 條件報送資料 | 留存?zhèn)洳?/span> | ||||
《資產(chǎn)負債表(適用執(zhí)行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的單位)》 (稅務機關要求報送時) |
1.網(wǎng)上辦理時,上傳原件的電子件,在線填寫(或上傳)對應表單; 2.窗口辦理時,原件查驗后退回,各項資料復印件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逐頁簽章。 免填單的資料直接由納稅人簽章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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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稅所得表(適用執(zhí)行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的單位)》 (稅務機關要求報送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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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利潤表(適用執(zhí)行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的單位)》 (稅務機關要求報送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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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限 | 納稅人辦理時限 | 財務會計報表月報按季報送,報送期限為季度終了后15日之內(nèi)報送本季度三個月的月報;年報按年報送,報送期限為年度終了后5個月內(nèi)辦理。 | |||||||
稅務機關辦理時限 | 即時辦結 | ||||||||
結果名稱 | 無 | 是否收費 | 到現(xiàn)場次數(shù) | 網(wǎng)上辦理深度 | 免填單 | ||||
結果樣本 | 無 | 否 | 0次 | 四級 | 否 | ||||
辦理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第二十五條第一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6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2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5年第8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更新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行政許可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稅務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程序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1號)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關于修改<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安徽省地方稅務局規(guī)范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的公告>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一批涉稅事項和報送資料的通知》(稅總函〔2017〕40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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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zhí)行稅。。。